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电力和能源发展走出了一条立足国情、独具特色的路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发展规模持续扩大,2013年我国发电装机、电网总规模均居世界第一位;结构优化稳步推进,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14.8%提高到2013年的22.6%,水电、风电装机和核电在建规模均为世界第一,电力绿色发展成为主流;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火电超(超)临界、大型空冷燃煤机组、特高压交流全套设备、直流关键设备和智能电网技术均为世界领先;建设实力日益增强,通过一系列重大能源工程建设,实现电力和能源建设的“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今年6月1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在这一重要精神指导下,我国电力工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保证适度发展规模、速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发展水平、质量,需要超前谋划、深入研究、科学规划、积极实践。
以合理需求引导供应,促进电力节能提效。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相当于美国的2.3倍、日本的3.8倍,也高于巴西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反映我国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方式仍然相对粗放。应充分发挥电力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作用,以合理需求引导供应,采用价格杠杆等手段抑制不合理消费,建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倒逼机制,努力实现以较低的电力弹性系数支持较快的经济增长。
优化调整电力结构,实现化石、非化石能源并举。立足我国国情,着眼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水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坚持非化石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坚持清洁煤电、水电、核电、气电和太阳能、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分布式能源等各类能源协调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效益。在非化石能源领域,应深入开展西南水电开发总体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加快大中型水电站建设;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重,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送出、消纳等相关工作;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在化石能源领域,继续发挥燃煤发电的主力军作用,着力提高大容量、高参数、清洁化、低排放的煤电比重,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结合热负荷需求适度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在输电领域,积极配合大型电源基地建设,推进远距离大容量输电通道建设,继续推进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