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下半年以来激励机制改革正在提速。据了解,今年以来上市国企共有15家“官宣”股权激励计划,山东、广东、上海等地非上市国企中长期激励试点增点扩面,而科改示范行动等多项改革中激励改革也多是“标配”,手段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不过,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国企的中长期激励大都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还需要与薪酬分配、国资监管等多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实现更大的授权和突破。以三年行动为契机,国企改革冲锋号即将吹响,未来深化激励改革已成业内共识,这无疑将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也将推动资本市场释放新的红利。
日前,国泰君安披露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此前发布的公告,其拟向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51人,授予不超过89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迈出上海国资委金融国企综合改革第一步。”中泰证券发布研报称。
这并不是个例。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内A股共有15家上市国企发布了股权激励公告,其中包括了4家央企国资控股、5家省属国资控股、6家地市国资控股。而激励标的物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共有8项股权激励已经实施,3项由董事会提出预案,2项经国资委批准,还有1项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值得注意的是,7、8两月,上市国企股权激励计划密集落地,长安汽车、银座股份、厦门国贸等7家上市国企相继发布,占到了年内总发布数的46%。
与此同时,针对非上市国企的中长期激励试点也在持续推进。在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副省长凌文表示,中长期激励增点扩面,符合条件的10户省属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占总数的近四分之一。上半年新确定154户权属企业开展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试点企业累计达到195户,覆盖面达7.6%。指导3户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
湖南省近几年来积极研究和推动国有企业期股、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广东省则提出了以“模拟股票”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模式。深圳国资委推进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而从目前推进的科改示范行动、双百行动等各项改革来看,激励改革应用较为广泛,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捆绑,以此建立价值共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机制。例如,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科改示范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要建立具有愿景期盼的分类中长期激励机制。
“目前国企激励的手段因企业的类型和性质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特点,主要以货币为主,辅以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表示,针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可以采用项目分红和岗位分红模式,以及超额利润分享和虚拟股权。部分传统行业则可以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一并推进员工持股激励计划。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业内人士都认为,下一步要把健全改革主体各方激励相容机制摆在更突出的位置。
“激励机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改革深化推进的催化剂,也是各项改革举措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刘兴国表示,一方面,没有科学合理激励机制的支持,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与员工,可能会缺乏落实改革举措的动力与积极性,甚至可能会给改革设置人为障碍。另一方面,其他各项改革的实施,实际上只是为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潜力、释放活力、提升效率效益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而最终完成潜力激发、活力释放与效率效益改善,还在于科学合理激励机制的建立。
据国资委5月30日披露的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3家央企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虽然较之前取得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刘兴国指出,目前看,股权激励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国有企业活力,促进了国有企业绩效的改善。但其不足之处在于,现有的股权激励措施,实施的条件要求高,而且实施范围受限。下一步的改革,一是要灵活采用更多科学高效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激励措施;二是要允许更多国有企业,原则上应该允许所有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三是要适当放宽激励幅度的限制性规定,允许业绩优秀的国有企业采取更大力度的激励举措。
“目前政策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尚在完善中,中长期激励大都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还需要更大的授权和突破。”李红娟也表示,国企激励机制的有效建立和实施,还需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国资监管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等协同推进,从制度上进行系统化设计,从法律政策上进行适度松绑和授权,逐步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制度,充分释放国企员工创新热情和改革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