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约97%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其中近八成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这是记者从国资委10月18日举办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研讨班上了解到的信息。
“建立和完善董事会,是事关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研讨班开班式上表示,总的看,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已经从“试点探索”进入到“全面推进”,从“集团层面为主”拓展到“覆盖重要子企业”,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阶段。
近年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出台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履职支撑以及董事会和董事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形成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1+N”制度体系,为董事会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为促进中央企业董事会功能有效发挥,国资委持续加强对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深入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体系化加强董事履职培训,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企业治理内部制衡机制初步形成。
外部董事曾经是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薄弱环节。对此,国资委党委成立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党委,全面加强对专职外部董事的政治引领、管理监督和支撑服务;各中央企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外部董事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郝鹏表示,下一步要不断巩固董事会建设成果,在集团层面应建尽建基础上,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全面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着力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力争明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促进董事会制度全覆盖,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