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也能量化考评?攀钢纪委的回答是:完全可以!经过一年多探索,攀钢纪委对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实行精准量化考评,已初步建立一套独立的、针对性强的业绩考评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国企纪检监察系统业绩考评之路。
按照中央精神和上级纪委要求,攀钢在2015年对所属单位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独立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数量从4家单位增加到9家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含专职纪委书记)人数从37名增加到114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得以健全、人员配置到位。
然而,在一段时间里,调整后的攀钢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面对纪检监察系统与攀钢当前发展不相适应的困境,攀钢纪委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对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实施精准量化考评。考评指标突出精准量化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管理思路,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把定性指标和量化指标有机结合起来。选定考评主体和考评客体。确定了各纪检监察单位自评和攀钢纪委组织考评为主体,各直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工作业绩为直接客体,直管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履职情况为间接客体,解决“谁来评”“评价谁”的问题。
按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攀钢纪委把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廉洁教育、系统建设四个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为考评模块,根据业务重心和工作导向合理设置权重,突出正向激励设定加分项。
攀钢纪委采取过程监控、单位自评、组织考评三个层面,实施精准考评。在年度考评中,攀钢纪委成立由攀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检查考评组,负责检查考评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组织对考评结果的审定及运用。下设检查考评小组,抽调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交叉考评。按照现场考评、组织汇总讨论、完成结果反馈等程序完成考评流程。
自实行精准量化考评以来,攀钢纪委运用考评结果,对业绩突出的1名基层纪委书记提拔任用,两名纪检干部被评为攀钢优秀干部,对履责不到位的10家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