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切实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精准落地,确保广大职工及时享受改革红利,1月10日,鞍山钢铁召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会,正式启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除大病医疗以外的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向工资发放单位提交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
培训中,辽宁省税务局专家围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信息表填写方法以及年度汇算清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鞍山钢铁、凯发k8娱乐股份各基层单位劳资及财务相关负责人共200人接受了培训。
据悉,鞍山钢铁高度重视这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了鞍山钢铁和所属各单位两级责任体系,并要求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准确将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结果录入到SAP工资核算系统中予以扣除,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此项税收优惠。
据介绍,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由单位按月预扣预缴。如果需要,职工须填写表格并逐级汇总至本单位工资核算部门,作为在SAP工资核算系统中录入专项附加扣除额的依据。鞍山钢铁近期将把相关培训内容作成电子文件在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广大职工届时可以关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