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钢钒收到国家金库凉山州中心支库支付该公司申报的2020年12月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退税款106.75万元,标志着该公司首次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退税取得成功。
据悉,2015年6月国家调整并重新下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需具备的产业结构、环境保护等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西昌钢钒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在2020年下半年启动了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工作,职能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申报退税条件,加强与西昌市主管税务部门的对接,通过近一年时间,取得了《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企业认证》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为获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打下了基础。同时,该公司反复与税务部门协商,确定了长期的退税计算方法和退税操作流程,按目前模式计算,该公司每年可取得退税约1200万元。